关于举办滨州医学院2018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通知


各团总支(团委)、团支部、学生组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培养和提高我校大学生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营造良好的校园科技创新与创业氛围,全力做好2018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的参赛准备工作。经研究,校团委将举办滨州医学院2018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根据比赛进程安排,现将大赛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背景及目的: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特别指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激励更多的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营造精益求精的创业风气。青年学生是创新创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和国家对青年创业十分重视和支持。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报告重要讲话和党中央有关指示精神,适应大学生创业发展的形势需要,推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的发展,凝聚滨医创新创业力量。

二、活动主题:展青春风采,创精彩未来

三、参赛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读本专科生及研究生。学生自由组成参赛团队,可以跨专业组建,每个团队至少由3名同学组成,最多不超过8人。

四、组织机构:

校团委将聘请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的专家、学者和风险投资界人士、企业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各学院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学院“创青春”创业计划大赛的组织领导、评审等相关工作。

五、项目申报:

参加竞赛项目分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7个组别。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参赛资格要求、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六、赛程安排:

整个竞赛分动员部署、申请立项、作品开发、作品初审、作品终审5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2月22日-12月25日)

召开动员大会,由各学院团总支(团委)负责组织学生学习有关文件,在学生中进行广泛宣传动员,指导学生进行选题、开题等工作。

(二)申请立项阶段(12月25日-2018年1月17日)

各学院在学院内部评比的基础上原则上可推荐3-4件申请立项作品,临床医学院可推荐5-7件申请立项作品,除学院推报作品以外,本次校赛接受对“挑战杯”“创青春”大赛的组织、参赛有丰富经验和取得过优异成绩的指导老师推荐作品。

作品申报表(见附件1)和创业计划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w-bzmc@163.com,纸质版报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06室。项目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7日。

(三)作品开发阶段(2018年1月17日-3月15日)

通过批准立项的作品由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调查研究、试验操作、撰写论文、制作样品,并填写作品申报书(创业作品申报书撰写事项见附件3),填写后报送至组委会。电子版于2018年3月15日前发送至tw-bzmc@163.com,纸质版一式两份于2018年3月15日前报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06室。

(四)作品初审阶段(2018年3月中旬-4月初)

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参赛作品按组委会和评委会制定的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并评选出优秀作品参加学校终审决赛。

(五)作品终审阶段(2018年4月中旬)

由评审委员会通过函评、汇评、现场答辩等形式对各类作品进行终审评定,并依据作品质量、数量等情况分别评出特、一、二、三等奖。部分优秀作品将推荐参加省、全国“创青春”创业计划大赛,省、国赛相关事宜可参考往届。

七、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推进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大学生自主创业具有积极意义。各学院团总支(团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安排部署,成立组织机构,落实相关人员;要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推进方案,切实把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完善机制,把握导向

各学院团总支(团委)要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届竞赛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机制建设工作,依托竞赛平台积极建立健全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在竞赛组织过程中要突出对学生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的锻炼和培养,要联合社会有关方面为竞赛创造条件,积极吸引各类投资,努力实现成果转化;帮助大学生做好就业创业设计和职业生涯规划有机衔接,为顺利实现就业创业提供服务。

(三)广泛动员,密切配合

竞赛开展时间长、内容多、任务重,各个阶段又各有侧重。各学院团总支(团委)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切实做好竞赛各项工作。同时要广泛动员,认真选拔,确保竞赛育人功能的实现。

(四)搞好宣传,营造氛围

各学院团总支(团委)要把竞赛活动的宣传作为工作重点,摆上日程,列入计划。要充分利用微信、QQ群、人人网、微博等青年学生普遍应用的新媒体资源积极主动进行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竞赛在社会和青年学生中的影响,推动大学生创业活动深入开展。

 

附件:

1.《滨州医学院2018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表》

2.《学院参赛项目汇总表》

3.《“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及写作要领》

 

 

共青团滨州医学院委员会

                                                                  2017年12月22日

 

 

 

 

上一篇:下一篇:

关闭

Copyright © 2018 版权所有:滨州医学院外国语与国际交流学院 鲁ICP备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 电话:0535-6913383 邮编:264003 邮箱:bzmu_admissio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