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医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
环境,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一、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
安排研究生、本专科(含高职)生、专升本学生入住学生宿舍,新
生由招生部门分专业通知学工处,实习、见习学生由实践教学部或
其他主管部门提前通知学工处,以便及时安排住宿。
二、住宿学生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
自调换。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统一计划管
理,不准擅自占用床位。经学校批准学生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
须予以配合。
三、入住期间办理休学、退学、出国等离校手续后一周内,必
须搬离并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学生毕业离校时退还宿舍钥匙等
物品。
四、住宿学生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设
施、设备的责任。学生宿舍内墙壁和家具设备上,严禁剔、凿、钉
钉子及自行拆装更改使用功能,禁止使用利器刻划或将炽热的物体
置放在家具设备上,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五、积极倡导入住者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
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流值
日,自觉保持整洁,不要在书桌床铺上堆放杂物,床铺和被褥每天
要整理整齐。
六、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
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在宿舍楼内做饭;禁止将剩饭
菜倒入盥洗池内;禁止向窗外泼水,扔倒杂物;禁止在阳台、走廊
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七、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在宿舍
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
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
休息的活动。
八、学生宿舍楼内禁止张贴各种营销广告和淫秽图片,禁止在
宿舍内传阅黄色书刊及音像制品,禁止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禁止
饲养各种小动物,禁止停放自行车。
九、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学生宿舍内除正常使用的电器外,禁
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电加热和电制冷、电炊器具。不准
私接电线。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并
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十、22: 00后禁止在宿舍内接待来访人员,男宾未经楼管人
员同意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女宾未经楼管人员同意不得进入男生宿
舍。
十一、学生宿舍楼内严禁留宿异性。
十二、严禁出租床位和留宿外来人员。
十三、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负责学生宿舍管理、设施维护、日常
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对违规违纪学生提
出处理意见。
十四、学生宿舍管理中心会同各学院健全管理制度,发挥学生
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积极作用。
十五、住宿学生和有关人员应尊重宿管工作人员的劳动,服从
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
十六、对违反以上规定学生的处理,按照《滨州医学院学生违
纪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处理。
十七、本规定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