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滨州医学院2015年度“滨医学子青春榜样”寻访活动的通知》


各班级、团支部:

   现将《关于开展滨州医学院2015年度“滨医学子青春榜样”寻访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宣传发动,做好相关工作。

    学院材料截止日期:2015年12月20日

    联     系     人:梁汀

    联   系   电   话:0535--6913297

                                         外国语与国际交流学院团总支

                                             2015年10月20日

 

 

关于开展滨州医学院

2015年度“滨医学子青春榜样”寻访活动的通知

 

各团总支(团委)、团支部: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发掘、培养和树立大学生身边的先进典型,展示我校学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树立青年学生可亲、可近、可学、可敬的榜样,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引领青年学生学楷模、做标兵,刻苦学习,奋发成才,把实现共同理想和中国梦想的满腔热情转化为刻苦学习、奋发成才、报效祖国的实际行动。校团委决定开展以“榜样的力量”为主题的“滨医学子青春榜样”寻访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榜样的力量

二、主办单位:学生工作处 校团委  校友事务办公室

三、寻访对象:历届校友、全体全日制在校生个人或团体(学生组织、宿舍)

四、活动时间:2015年10月-12月

五、参评类别及条件

(一)专业学习: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掌握扎实过硬的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优秀,为未来成就专业技术精英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科技创新:敢于实践,勇于探索,在学科学术研究以及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科技创新赛事中取得卓越成绩。        

(三)志愿服务:秉承“奉献爱心、服务社会”的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在服务社会、服务人民、报效国家的实际行动中砥砺前行、成长成才的杰出代表。        

(四)实践锻炼:乐于参与、敢于实践,在实践中熏陶思想感情、充实精神生活、提高道德境界、增长知识才干,并通过实践活动更好地了解社会、认识国情、锻炼毅力、培养品格。        

(五)文体活动:发挥自身特长,积极参与校园文化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带动更多同学感受高雅艺术,为营造积极向上、青春活泼、艺术气息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做出贡献。        

(六)自强奋斗:面对贫困、疾患、残障、自然灾难等各种艰难境遇或挫折,能够不畏艰难、自信乐观、积极应对,通过自己的努力在逆境中创造感人事迹、取得优异成绩。        

(七)忘我奉献:政治立场坚定,责任心强,服务集体和同学们,无私奉献、忘我工作,通过自身人格魅力赢得组织或社会的认同和尊重,为集体和同学们赢得荣誉。        

(八)创业开拓:积极参加各种勤工助学活动或结合自身专业特点积极开展创业活动,在活动中注重通过自己的劳动服务社会、创造价值,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九)对外交流:发现、把握和创造机会让自己“走出去”,以专业特长架起对外交流的桥梁,拉近母校与社会的距离,展示滨医学子的风采与骄傲。        

(十)新媒体运用:善用微博、微信、微电影等新媒体手段丰富校园生活,精通网络技术,释放网络舆论正能量,展现当代青年人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善于创造的青春风貌。

(十一)其他类别:在上述十类典型代表之外,诸如拾金不昧、孝敬父母、特殊技艺等方面有着突出成绩,或产生较大反响,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可以根据其实际简单概括新的类别上报。

六、组织机构

(一)成立校级活动组织委员会(名单见附件1),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实施;组委会成员、有关方面代表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审议和评定“滨医学子青春榜样”工作。

(二)活动分院级寻访评选和校级寻访评选两个阶段进行。院级评选工作在院(系)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团总支(团委)具体负责。各院(系)应成立教师和学生代表参加的活动组织委员会和评选委员会,负责院级活动的组织实施和评选等相关工作。

七、寻访评选程序

(一)寻访推荐

1.全日制在校生

1)院级寻访报名

院级活动组委会组织学生报名。报名可采取班级、团支部、学生社团、师生联名推荐和学生自荐等形式进行。报名人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附件3)。

2)院级评选

院级活动组委会核实报名人选情况,通过走访调查、咨询民意、民主推荐、征求意见等环节,把本院(系)最具代表性的同学(团体)选拔出来,确定推荐人选。

3)院级公示

各院(系)对评选产生的“青春榜样”在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4)推报候选人

在院级评选基础上,各院(系)向学校活动组委会推报“青春榜样”候选人(每个类别1人,类别不能重复)。推报的候选人需上交报名表,表中的推荐语由该生辅导员老师或任课教师、学生组织负责人书写,控制在300字以内,另报事迹材料一份,事迹材料要真实可信并具有真情实感,1500字以内。相关材料纸质版及生活照以院学生会为单位于11月21日12:00之前交至校大学生会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306室),电子版发送至xhmsc2015@126.com。

5)校级评选

候选人确定以后,在校内公布候选人事迹简介,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根据教师、学生现场、网络投票结果(现场投票占60%,“E梦园”发起网络投票占40%),由校级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提出“滨医学子青春榜样”建议名单。在此基础上,由校级活动组委会审查确定“滨医学子青春榜样”名单。

2. 优秀校友榜样寻访推荐由校友事务办公室负责。

(二)表彰奖励

1. 学校对评选出的各类在校生榜样授予“滨医学子青春榜样”荣誉称号。学校将举行颁奖仪式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多种媒介,广泛宣传获奖者事迹。

2.学校对评选出的各类历届校友榜样,通过“E梦园”新媒体广泛宣传其事迹,并择期邀请部分校友回校做专题报告。

八、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滨医学子青春榜样”评选活动是深入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激励更多的青年学生向先进学习,努力形成创先争优良好氛围的重要举措。各团总支(团委)、团支部要高度重视,要采取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活动的意义,发动广大同学积极报名,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来,充分体现活动的群众性,保证典型的代表性。

(二)精心组织。“滨医学子青春榜样”评选活动是一项涉及面宽、步骤严密、持续时间长的工作,各团总支(团委)、团支部要认真制定宣传、评选、推报等各项工作的具体措施,特别是要组织好本学院的评选活动,以保证全校评选活动的顺利、有序开展。

(三)广泛宣传。各团总支(团委)、团支部要按照要求分阶段开展好通知、宣传、报名、评选、公示等工作,让广大同学了解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评选程序,特别是做好本学院“榜样的力量”先进事迹的宣传工作,扩大活动在师生中的影响,使同学们在活动中受到教育,为形成学先进、促成长的良好氛围,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做出贡献。

 

 

附件:1.“滨医学子青春榜样”寻访活动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滨医学子青春榜样”寻访活动个人推荐表

3.“滨医学子青春榜样”寻访活动团体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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