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医学院2015年教职工乒乓球、羽毛球比赛通知


滨  州  医  学  院

2015年教职工乒乓球、羽毛球比赛规程

 

    一、比赛名称

    滨州医学院2015年教职工乒乓球、羽毛球比赛。

    二、主办单位 

    滨州医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三、承办单位

    滨州医学院。

    四、参赛单位

    滨州医学院、临床学院、附属医院、教学医院。

    五、竞赛项目

    乒乓球团体比赛;羽毛球团体比赛;校、院级领导乒乓球单打比赛;校、院级领导羽毛球双打比赛。

    六、比赛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5年10月24~25日

    地点:滨州医学院烟台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七、运动员参赛资格

    各单位参赛人员必须是正式编制的在职职工且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参加乒乓球团体第三场比赛者和参加单打比赛者必须是校、院级领导;参加羽毛球双打比赛者必须有一名校、院级领导。今年将对各参赛队队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得借用任何队员,违者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并通报批评。

    八、竞赛办法

    (一)乒乓球

    1. 比赛采用中国乒乓球协会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执行国际乒联无遮挡发球和每场比赛双方可有一分钟暂停的规定。

    2. 团体赛采用五场对抗比赛方法,五人参赛。即:第一场女队员比赛,第三场校、院级领导比赛,第二、四、五场自排出场顺序(第二、三、四、五场比赛出场队员男、女不限)。

    3. 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参照2014年比赛成绩蛇形排列分组进行小组单循环比赛,新参赛单位抽签分组;第二阶段采用淘汰附加赛决出1—8名。

    4. 比赛采用五场三胜制,第一阶段比赛每场三局两胜,十一分制;第二阶段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十一分制。比赛使用许绍发牌白色塑料球。

    5. 校、院级领导乒乓球单打比赛采用小组单循环或单淘汰制决出名次(视报名人数而定)。参加团体比赛的校、院级领导亦可参加单打比赛。

    6. 每队可报领队兼教练一人,校、院级领导运动员一至二人,运动员四人。

    (二)羽毛球

    1. 比赛采用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2. 团体赛

    (1)团体赛出场顺序:混双、男双、男单且队员不得兼项。

    (2)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依据2014年比赛成绩分组进行小组循环比赛,决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交叉比赛决出1~8名。

    (3)第一阶段采用每场三局两胜十一分制,第二阶段每场采用三局两胜二十一分制。比赛使用翎美L-09牌羽毛球。

    3. 校、院级领导羽毛球双打比赛

校、院级领导羽毛球双打比赛有一名校、院级领导,另一名队员不限(均可参加团体比赛),采用小组单循环或单淘汰制决出名次(视报名人数而定)。

    4. 每队可报领队兼教练一人、校、院级领导运动员一至二人,男运动员四人,女运动员一人。

    九、名次与奖励

    各项比赛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两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三名。

    十、报名时间

    各单位于10月15日前将报名单(电子版一份)报滨州医学院,逾期视为放弃。

    十一、报到

    时间:10月23日下午2:00~5:00。报到当天下午5:10在滨州医学院办公楼九楼0913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会议。

    地点:滨州医学院烟台校区办公楼九楼0913会议室(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46号)。

    宾馆:颐正苑大酒店(港城东大街1103号,滨州医学院北门西侧1公里路北)。

    十二、其他事项

    (一)住宿费由参赛单位承担;参赛人员服装、球拍各单位自备;各代表队须统一参赛服装。

    (二)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联系方式

    (一)滨州医学院体育教研室电子邮箱:ty3207@126.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贺建民18605357966,0535—6913127;

    张  琦13054513655,0535—6913207。

 

 

      滨州医学院

     2015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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